法援新援 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
发布日期:2024-08-26
浏览次数:
为打造新就业群体法律援助品牌服务,不断维护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。8月22日,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会同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王聪律师,深入到我市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新兴客运综合服务中心,开展专项普法活动。
活动中,律师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行现场宣传法律援助法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、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。解答新就业群体关注的热点、疑点、焦点法律问题。共接待法律咨询10余人次,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00余份。
同时,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对进城务工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讨薪、工伤损害赔偿案件,开辟绿色通道,简化程序,免于经济状况核查,减少维权时间成本。实现应援尽援、应援优援。下一步,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、工作互动,加强健全新业态新就业劳动者的权益法律保障,不断增强新业态新就业人员的法治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